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学位者。
2、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外语水平须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并提供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成绩及以上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5、须有在CSSCI或者SSCI/SCI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提供相当水平的学术成果。
6、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7、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 |
博导姓名 |
备注 |
教育学原理 |
王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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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 |
容中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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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 |
辛继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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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 |
杨莉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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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钟毅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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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史滋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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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丁道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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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胡义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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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一)考生网上申请
2022年12月1日-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
2022年12月8日前考生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教务处的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标识代表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有学位论文初稿。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资格初审
2022年12月9日-11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2年12月11日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院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2年12月15日-19日
考核方式:笔试 + 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
考核评分:笔试:满分100分(两门专业课)、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核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就行评分。
考核工作小组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材料存档备查。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核工作小组对考核总体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与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扫描为一个文档(PDF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为“专业+姓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nsdjkyyjsb@163.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13)
电话:0731-88872221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410081
八、其他
学校监察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缴费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