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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决定、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院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向上级报送及落实有关行政管理的报告及专题材料,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做好学院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协助院领导做好沟通、协调院内的名项工作。

四、负责通知院内教职工会议及其他临时会议的安排,并做好会场的安排、布置和会议记录。

五、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工作量的管理及行政坐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六、协助“财务一支笔”做好院内各项经费的调配与开支,负责做好教职工劳务费、奖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配合教学办、学工办、科研办、成教办做好招生、实习、毕业生派遣等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文件、材料的处理。行政文书、材料归档工作,及学院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抓好全院计划生育、清洁卫生、消防、安全保卫、水电以及维修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全院物资、财产,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工作。

十、配合部门工会搞好教职工福利和工会活动,做好教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院行政用车、用餐的安排及电话的管理。

十二、做好全院的报纸、信件的收发及开水供应工作,做好行政办公用品的领、发、购工作。

十三、负责直辖市处理教职工意外、突发事件和生老病死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十五、安排寒暑假和节假日院办公楼值班,做好组织登记和检查工作。

十六、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工作。

十七、做好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委、院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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